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先進技術推廣,保障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團體標準的規范化管理,維護本協會會員知識產權合法權益,根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團體標準化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是由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設立,在道路交通安全專業領域內,從事團體標準起草和技術審查等標準化工作的非法人技術組織,負責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團體標準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 標委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標委會的委員由協會的理事會員單位推薦的專家和協會推薦的相關專家構成。標委會的委員不少于7人,其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干人??善刚垬藴驶I域和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的知名專家、學者擔任標委會顧問。
第五條 標委會下設秘書處,負責標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與有關部門和開展團體標準工作的其他社會團體保持聯絡。
第六條 標委會主任委員由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負責人擔任,負責標委會的全面工作。主任委員應當保持公正立場,負責簽發會議決議、標準報批文件等重要文件,負責指導標委會辦公室履行其職責,負責向有關部門通報標委會的主要事項。
第七條 標委會副主任委員、秘書處主任、秘書處副主任由主任委員進行提名,經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審核批準和聘任,任期5年。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八條 標委會工作職責:
一、遵循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組織編寫、修訂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組織編寫和修訂標準化工作涉及的各項政策和制度;根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和行業發展情況,編制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團體標準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體系框架和政策規定,提供標準化專業支撐及相關管理工作;
二、承擔提案受理,立項審批,標準審議,并組織標準起草、征求意見及審查、復審和廢止等相關工作;負責團體標準立項審查與技術審查工作;
三、負責團體標準宣貫工作;組織道路交通安全行業團體標準研究活動;組織道路交通安全行業團體標準交流活動;聯系實施與國內外標準化組織就團體標準工作的交流與合作;
四、指導本協會會員標準化工作;
五、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九條 秘書處工作職責:
一、落實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對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的部署;
二、管理團體標準立項、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批準、發布、復審等環節;
三、組織協調標委會運作;
四、履行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全體委員會議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章 標委會委員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標委會委員應當旗幟鮮明,高效公正履行職責,享有下列權利:
一、優先參加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優先獲取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相關標準資料和活動信息等,并享有相關的待遇;
三、對標委會職責范圍內的事項發表意見、建議,并進行審議或表決;
四、自愿決定是否任聘或續聘。
第十一條 標委會委員負有下列義務:
一、參與標委會重大事項的討論和表決;
二、參與標委會團體標準立項審查、征求意見、技術審查等環節的討論與表決;
三、對標委會提出工作建議;
四、公平公正履行標委會委員工作職責;
五、嚴格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對外披露保密信息;
六、及時收集相關行業、相關專業的標準化信息,開展有關的調查研究,向標委會提交調研報告、意見或建議;
七、參與標委會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 根據工作需要,標委會可提出委員調整或解聘的建議,并報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審核批準和聘任。委員調整原則上每年不得超過1次,每次調整不得超過委員總數的1/5。
第十三條 需增補的委員原則上由被調整的委員原推薦單位重新推薦人選,如原單位推薦的人選不符合要求,由理事會員單位或協會重新推薦。
第十四條 需調整委員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未履行《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和本章程規定的職責;
二、無故兩次以上不參加標委會重要討論、表決或不能履行委員其它義務;
三、利用委員身份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離開原單位或工作崗位發生變動,不適宜繼續擔任委員;
五、本人或所在單位提出不再擔任委員;
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條 標委會標準化工作應遵行國家標準GB/T 20004.1《團體標準化 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的要求。
第十六條 標委會日常業務工作由秘書處組織實施,重大工作決議報請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會長審定。
第十七條 標委會全體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有特殊需要時可適時召開,或者采用通訊形式召開,討論決定標委會的工作計劃、總結以及重大問題。
第十八條 標委會印章屬于業務專用章,主要用于上報材料、請示工作、征求意見、召開會議、對外聯絡以及標委會規定的其他使用印章事項。印章使用需經主任委員或授權副主任委員簽字批準。
第十九條 根據工作任務需要,標委會可以臨時組織若干專家,以工作組的形式承擔相關工作,工作任務完成后工作組即行解散。
第二十條 標委會年度工作計劃、大型會議、外事活動等重大事項應報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會長批準后實施。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標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