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標志在傳遞信息的強制性程度上與禁令標志一樣,是必須遵守標志,兩者部分標志含義相同,可相互替代,如“直行標志”與“禁止向左和向右轉彎標志”。但在標志設置實踐中,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對選擇設置何種標志存在困惑,認為既然兩種標志含義一樣,那只要設置一種即可。有的地方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認為道路使用者對指示標志的遵守程度不如禁令標志,所以有選擇方案時均設置禁令標志。
禁令標志和指示標志雖然同屬必須遵守標志,但在標準的規定內容、道路使用者的視認效果、道路交通管理精細化要求方面,兩者存在一定的區別。因此,在標志設置工作中,道路交通管理部門應根據管理對象和目的,從以下方面考慮選擇合適的標志:一是標準對道路使用者遵守程度要求上,兩者有一定的差別。對于禁令標志,要求“道路使用者應嚴格遵守”;對于指示標志,要求“道路使用者應遵守”。二是從道路使用者的視覺效果上看,禁令標志的強制性更強,指示標志給道路使用者有非強制性的錯覺。所以,如需特別強調禁令性管理措施的,應設置禁令標志。三是從管理目標上看,在通行方向管理中,對于不需要道路使用者選擇判斷、只要按照標志的指示通行的情況,如只允許(機動車)直行、(載貨汽車)向右轉彎等,應設置指示標志,讓道路使用者視認效果直觀明了;對于某一方向某車種禁止通行的管理目標,如禁止(載貨汽車)向左轉彎,則應設置禁令標志,讓道路使用者選擇直行或右轉。
本文從道路交通管理和指示標志設置需求角度,對《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志》(GB5768.2-2022)(以下簡稱“國標新版”)中指示標志的主要修訂內容進行解讀。
一、新增部分
(一)增加了單行路標志帶有文字的版面形式?!皣鴺诵掳妗?.8中,在保留原單行路標志版面的基礎上,增加了在標志版面上設置“單行路”文字的版面。但根據標志設置實踐經驗看,標志上圖形簡明、清晰,道路使用者能一目了然,而增加文字后,版面變得復雜,增加了道路使用者的視認和思考時間。
圖1 原單行路標志和新增加的單行路標志版面示例
(二)增加了開車燈標志、小型客車車道標志、有軌電車專用車道標志、電動自行車行駛標志、電動自行車車道標志、非機動車與行人通行標志、非機動車推行標志、靠右側車道行駛標志、硬路肩允許行駛標志、貨車通行標志。
1.“國標新版”將《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志》(GB5768.2-2009)(以下簡稱“國標舊版”)中的警告標志“隧道開車燈標志”改為指示標志“開車燈標志”。該標志表示機動車行至該標志處應開啟車燈,設在隧道口前等需要開車燈處。在城市道路中,在過河(江)隧道入口、地下停車場入口等處,機動車輛如不開啟車燈通行,會存在安全隱患。因此,此次修訂使用了機動車駕駛人熟悉的車燈圖形,并將警告標志調整為指示標志,可以更好地指示機動車駕駛人在此位置開啟車燈,消除安全隱患。對不遵守規定的駕駛人,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可依法進行處罰。
圖2 開車燈標志示例
2.“國標新版”6.17規定,小型客車車道標志表示該車道僅供小型客車通行,設在進入該車道的起點及各交叉口的入口處。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車輛通行管理中,為提高車道通行效率,消除因大、小型車輛混行而產生的安全隱患,部分路段規定道路內側車道僅供小型客車通行,大型客(貨)車在外側車道通行。在標準修訂前,管理部門只能設置“機動車車道標志”和“小型客車”輔助標志。此次修訂后,為交通管理提供了更加簡明直觀的可設置標志。
圖3 小型客車車道標志示例
3.“國標新版”6.20規定,有軌電車專用車道標志表示該車道僅供有軌電車通行,設在進入該車道的起點及各交叉口的入口處。有軌電車作為公共交通運載工具,在南京、蘇州等多個城市已建成并投入運行,為推動公交優先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但由于有軌電車運行車道是城市道路機動車道內的一條專用車道,是公交專用車道的一種特例,因此需要設置專用車道標志。此次修訂滿足了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
圖4 有軌電車專用車道標志示例
4.“國標新版”6.24規定,電動自行車行駛標志表示該道路僅供電動自行車通行,設在該道路的起點及各交叉口的入口處?!皣鴺诵掳妗?.25規定,電動自行車車道標志表示該車道僅供電動自行車通行,設在該車道的起點及各交叉口的入口處。城市道路電動自行車流量在非機動車交通流中占九成以上,且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比例也相當高。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減少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部分城市道路設有僅供電動自行車通行的專用道路或專用車道,標準修訂前,只能設置非機動車標志加“電動自行車”輔助標志,此次修訂后,滿足了對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的需要。
圖5 電動自行車行駛標志示例
圖6 電動自行車車道標志示例
5.“國標新版”6.27規定,非機動車與行人通行標志表示該道路僅供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機動車不準進入,設在該道路的起點及各交叉口的入口處。為節省城市道路空間,在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管理中,允許行人和非機動車在同一平面道路(即交通工程設計中的“人非共板”)上通行,中間僅以標線分隔,兩者可以相互借用對方的通行空間。增加此標志后,更有利于對行人和非機動車的管理。但電動自行車流量大的路段慎用此方法,仍需將行人和電動自行車的通行空間進行物理隔離,此標志不適用這種情況,行人和非機動車指示標志須分開設置。
圖7 非機動車與行人通行標志示例
6.“國標新版”6.29規定,非機動車推行標志表示該道路僅供非機動車推行,不準騎行,設在天橋、地下通道等禁止騎行的路段入口處。在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下坡段,特別是下坡彎道處,非機動車駕駛人騎行下沖極易發生交通事故。為防止非機動車騎行速度過快而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應下車推行。增加此標志后,管理部門可在下坡起點處設置此標志,一旦發生事故后,可以明確事故責任,并依法處罰事故責任人。
圖8 非機動車推行標志示例
7.“國標新版”6.30規定,靠右側車道行駛標志表示車輛除必要的超車行為外應靠右側車道行駛。設在高速公路、一級公路、貨車比例較高的路段起點、交叉口入口或互通立交加速車道終點后。應加輔助標志說明靠右側車道行駛的車型。在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城市外圍貨運通道等道路上,大型貨車通行量占比較大。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減少因大、小型車輛混行產生的速度差過大而導致的交通事故,管理部門要求行駛速度相對較低的大型車輛在道路外側車道通行,小型車輛在內側車道通行,兩者互不影響。標準修訂前,管理部門只能設置“大型車輛靠右通行”的警告標志或告示標志。增加此標志后,規范了實施“大型車輛靠右行駛”管理措施的標志設置,對不按規定車道通行的大型車輛可進行非現場取證并依法進行處罰。
圖9 靠右側車道行駛標志示例
8.“國標新版”6.33規定,硬路肩允許行駛標志表示該處硬路肩允許車輛通行。在公路交通管理中,公路路肩建設標準低于公路車行道的建設標準,是禁止車輛通行的。隨著公路交通流量的增大,公路上擁堵現象頻發,特別是大流量的山區公路上坡路段,擁堵現象更為嚴重。為緩解公路交通擁堵,在道路擴建有困難的情況下,對公路路肩進行加固后允許車輛通行,特別是山區公路上坡路段,將路肩設置為爬坡車道,可大大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有效緩解公路交通擁堵。增加此標志后,滿足了公路交通管理的需要。
圖10 硬路肩允許行駛標志示例
9.“國標新版”6.34規定,貨車通行標志表示貨車應在該道路上行駛,其他車輛也可以在該道路上行駛。設在指定的貨車通行道路的起點及交叉口的入口處。從貨車管理實際需要出發,增加此標志有兩個目的:一是在對貨車通行管理中,為加強對城市過境貨運車輛通行的管理,大部分城市在城市外圍道路上設置貨車通行通道,設置此標志后,能明確引導過境貨車在貨車通道上行駛,避免其影響市內交通;二是由于貨車通道上其他車輛也能通行,因此,通過設置此標志,告知其他車輛特別是小型車輛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注意避讓大型車輛,確保通行安全。
圖11 貨車通行標志示例
(三)增加了可在人行橫道標志外加熒光黃綠邊框使標志醒目的規定?!皣鴺诵掳妗?.13規定,人行橫道標志表示此處為人行橫道,機動車駕駛人應注意觀察行人,遇行人已進入人行橫道時應停車讓行人通過??稍谌诵袡M道標志外加10cm寬熒光黃綠的邊框,并不應減小人行橫道標志的尺寸。無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兩端應設置人行橫道標志,已設置信號燈、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的路段或路口,可不設此標志。
圖12 增加熒光黃綠邊框的人行橫道標志示例
修訂后的人行橫道標志主要有三方面的變化:一是相比于“國標舊版”,“國標新版”更明確了該標志的含義,明確了“機動車駕駛人應注意觀察行人,遇行人已進入人行橫道時應停車讓行人通過”的法規規定。二是標準中對顏色含義的規定是,熒光黃綠表示與行人有關的警告,所以為加強對機動車的警示,“國標新版”增加了“可在人行橫道標志外加10cm寬熒光黃綠的邊框”的規定。此標志既表示對機動車的警告,又指示機動車駕駛人必須停車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優先通行。三是更加明確了該標志的設置條件,即“無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兩端應設置人行橫道標志,已設置信號燈、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的路段或路口,可不設此標志”,將改變以往標志設置工作中因設置條件不清而亂設的情況。
二、修改部分
(一)修改了分隔帶右側(或左側)行駛標志名稱及設置位置?!皣鴺诵掳妗?.6將“國標舊版”中“靠右側(或靠左側)道路行駛標志”名稱修改為“分隔帶右側(或左側)行駛標志”,將“國標舊版”中“設在車輛應靠右側(或靠左側)道路行駛的地方”修改為“設在交通島、行人二次過街安全島、中央分隔帶等設施的端部”。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遇到道路中間的隔離帶或渠化島等障礙物時,駕駛人需要明確知道車輛在障礙物的哪側通行或是兩側是否都可以通行,因此,在障礙物端頭必須設置此標志?!皣鴺诵掳妗敝行薷暮蟮臉酥久Q更貼近道路交通實際情況,駕駛人也更能理解。
(二)修改了公交專用車道標志名稱、含義和圖案?!皣鴺诵掳妗?.18將“國標舊版”中“公交線路專用車道標志”名稱修改為“公交專用車道標志”,標志含義調整為:表示該車道僅供公交車輛、通勤班車等大型載客汽車通行。
圖13 公交專用車道標志示例
為積極推動公交優先發展,有效緩解城市道路交通擁堵,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在有條件的城市道路上設置了公交專用車道,保障了公交車輛的運行暢通。通勤班車、旅游大巴等的大型載客汽車,雖然不屬于公交車輛,但在城市道路運輸中,起到了與公交車輛一樣的作用。在早晚高峰時段,為提高公交專用車道的利用率,允許非公交的大型載客車輛在公交專用車道上通行,是緩解兩高峰交通擁堵的有效措施之一。標準修訂后,為公交專用車道管理提供了便利。如個別城市在兩高峰期間,因公交車發車頻次較高、公交專用車道占有率高而僅允許公交車輛通行時,可在公交專用車道標志下方附設“僅公交車輛”輔助標志。
圖14 行人標志示例
(三)修改了行人標志的名稱和圖案?!皣鴺诵掳妗?.26將“國標舊版”中“步行標志”名稱修改為“行人標志”,表示該道路僅供行人步行,任何車輛不準進入。圖案也作了調整。道路交通出行方式主要分為機動車出行方式、非機動車出行方式、行人出行方式三種,道路兩端起點處設置此標志后,該道路上僅允許行人步行,任何機動車、非機動車不準進入該道路通行,以確保行人通行的安全。
本文刊發于《道路交通管理》雜志2022年第11期
本版編輯:趙曼
校審:李秀菊 李佳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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